离婚人群婚龄呈两极分化 房屋纷争成最大焦点
昨天,市中级法院召开发布会,通报我市2013年度离婚案件审判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我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离婚人群婚龄呈两极分化趋势,房产纠纷成为离婚案件中的最大焦点。
“闪婚闪离”现象普遍
据了解,我市法院去年审结的离婚纠纷中,婚龄不足3年的夫妻离婚纠纷占案件总数近四成,反映出当前社会“闪婚闪离”的现象普遍。市法院δ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武琼分析,年轻人在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结婚,婚后由于急躁易冲动的性格特点,易发生ì盾,导致离婚纠纷。
婚龄在20年以上的夫妻离婚纠纷也占两成,“这一年龄段的人群大多工作稳定、生活平淡,易进入婚姻疲劳期。”武琼说。
再婚老年人离婚的多
我市法院去年受理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再婚老年人离婚在老年人离婚中占据七成比例。武琼介绍,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子女为财产或继承等问题干预老人婚姻。
再婚老年人的财产既包含前一段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又包括了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财产。再婚老年人结婚后,双方家庭之间可能产生涉及财产的ì盾,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争执也较大。
房屋纷争成最大焦点
随着房产价值的不断攀升,房屋归属成为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最大焦点。记者了解到,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争议约占案件总量的59%。
2013年全市受理的离婚纠纷平均标的额为132万元,与2012年同比上涨86%。
人民法院判决分割此类房产的原则是,既要保护个人婚前财产权益,也依照婚姻法关于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公平地分割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形成的夫妻共有财产权益。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付首付购买的,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鉴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双方离婚时,如果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则有权要求对方就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