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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法官现场开通两端电话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2014-01-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四川新闻网ü山1月16日讯(刘树军 张英 κ晓雪)今(16)日,记者从四川彭山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1月9日),彭山县法院采用现场电话与省外电话互通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使ì盾双方顺利签下了一份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

  家住彭山县农村的杨某与赵某,是2012年初再婚的夫妻。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无法一起生活,两人决定离婚。但在协商离婚时,赵某在û与杨某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就远离家乡前往广州打工,使杨某不仅无法与赵某协商离婚,更使杨某无法通过离婚将女儿的户口迁往原籍地仁寿县读书。为此,杨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去年12月10日,彭山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杨某要求离婚的申请后,经多方调查发现,杨某与赵某确系婚姻感情破裂,可以按程序开庭审理,但赵某因刚到广州打工,无钱回家应诉,导致法院无法开庭审理。对此,法院决定采取用电话沟通的方式,让远在广州的赵某通过一种合法可行的方式参与应诉。

  赵某在电话中向法院表示,他同意离婚,但因刚找到工作不便请假,且往返四川与广州之间的费用太高,他愿意委托他的哥哥为其代理应诉,并从广州向法院邮寄了书面委托书。

  今年1月9日,法院收到赵某的委托书后,及时对原告杨某、被告赵某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按程序进行了调解。调解中,调解现场的电话与远在广州的赵某的电话一直保持畅通,让远在广州的赵某通过电话,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终,通过一场跨越空间的电话调解,赵某和杨某成功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并在赵某哥哥的确认下,签下了书面离婚协议

  “这种形式很好,既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费开支,又显得十分的人性化。”听说 杨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是通过电话调解成功的,不少当地群众感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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