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珠海市斗门区法院获悉,一名归国博士为了让法院受理离婚诉讼,让居委会假开在当地居住的证明,因违背了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大学毕业后,阿良前往海外深造,去年与一女子在当地登记结婚。今年8月,获得博士学位的阿良向斗门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于阿良夫妻的户籍所在地均不在斗门法院管辖范围,阿良为在斗门法院诉讼,竟在斗门区井岸镇某社区居委会办理了一份《证明》,证明其从2012年5月20日至2013年8月5日居住在斗门区井岸镇某住所。然而,这一假证明终被法院识穿。(记者 陈治家 通讯员 姬鸿雁 刘洁琳 李凌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