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变成女汉子 酗酒不归还施家暴
丈夫有家不归,妻子待守闺中的情景比比皆是,但如今有这样一对夫妇,就颠覆了大家的定性思维,夜不归宿的妻子引丈夫不满,小两口最终对簿法庭,还为了离婚的财产问题针锋相对。
生活原本很美满 不料妻子染恶习
2005年6月,李铭和万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的日子比较平静,感情融洽,并在2006年7月迎来了两人唯一的女儿,婚姻生活非常美满。婚后,俩人出钱建造了两处房子,虽然没有产权,但一直对外出租。
但从2009年初,万芳开始与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接触,彼此关系非常“铁”,经常在一起喝酒,动辄就不回家,酗酒喝醉,回到家中还会对家人暴力相向,为此,两人不知争吵过多少回。此后的生活中,夫妻俩更是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执。
深感无挽回希望 丈夫起诉要离婚
李铭多次劝说妻子,但万芳没有丝毫改进。2010年,李铭带着女儿离家,开始与妻子分居,一直到现在。女儿还小,又没有妈妈照顾,只能由爸爸和奶奶共同抚养。
去年7月,李铭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但之后夫妻关系并未有所改善,依然处于分居状态。
2013年7月16日,李铭深感无挽回希望,再次提起离婚诉求。他要求获得女儿的监护权,需妻子万芳每月负担抚养费600元,并要求由两人共同承担27.5万元的债务。
妻子要求分财产 同意女儿跟丈夫
万芳则提出异议,她说,李铭因为她酗酒、有暴力倾向才提出的离婚,但二人的感情没有破裂,李铭应少分或不分财产。若离婚,同意女儿随丈夫生活并每月支付抚养费,但她认为,共同债务27.5万元应由房屋租金偿还,而且两套房屋自2010年4月至今租金300万元,她随即要求分割两套使用权房屋,租金对分。另外两人还在结婚后买了一辆帕萨特轿车,卖了3.5万元,要求丈夫李铭给付自己2万元。
焦点
妻子未交诉讼费 分财产不予受理
对于这桩离婚纠纷,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8月30日、9月6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对李铭的所有请求予以了支持。关于万芳主张的两套房屋、房屋租金及车辆折价款,因她未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对其增加的诉讼请求部分,不予处理。
判决
两人离婚获批准 债务要共同承担
日前,沙河口区法院作出判决,准许两人离婚,离婚后女儿随李铭生活,万芳每月负担抚养费6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双方共同承担275000元债务。(文中人物为化名)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