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分配 琼海夫妻为财产分割离婚后再上法庭
2013-08-26作者:未知来源:南国都市报
被法院判决离婚后,因分割δ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再度对簿公堂。近日,琼海法院立案庭对这起特殊的财产纠纷进行了立案调解,在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下,终于促成龙某与前妻胡某二人达成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
去年10月,龙某与胡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龙某积极筹备重新组建家庭,而胡某因身患疾病治疗花费较大,生活较为艰难。胡某多次以治病缺钱为由与龙某协商财产分割问题,但是双方始终δ能达成一致。近日,胡某实在无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便以在离婚诉讼中双方δ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为由,起诉至琼海法院,要求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琼海法院立案庭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始末后,得知龙某与胡某之前因离婚纠纷闹得相当不愉快,且离婚后龙某生活较好,而胡某生活较为窘迫,便决定从解决胡某的实际困难入手,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首先向龙某详细描述了胡某离婚后的窘迫生活,劝说他顾念昔日夫妻感情,以大爱之心帮助前妻解决目前的生活困难。又从法理角度告知龙某,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创造的财产中也有胡某的功劳,且离婚时并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劝说龙某能慎重考虑,以和谐方式化解纠纷。经法官耐心劝说后,龙某终于表示愿意帮助前妻解决实际困难。承办法官又劝说胡某,就实际情况看来分割财产对其意义并不大,不如将财产都归龙某所有,再将属于胡某的部分折价以解燃ü之急。最终二人达成一致意见:龙某一次性付给胡某离婚后财产分割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