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舉報自己出軌 隻為擺脫家庭暴力與丈夫離婚
昨天鄞州法院調解了一起離婚案,這個案子立案時的一幕,法官至今印象深刻。
今年4月10日,法院立案窗口來了一個挺著大肚子的女人,開口就說自己出軌了,要離婚。
一開始,工作人員還以為自己 錯了:“出軌?你是說你丈夫吧?”女人淡淡地說:“不是,就是我出軌,我有錯,這婚一定要離。”
法院立案后,法官慢慢了解了事情原委。
女人38歲,來自外省,因為家境不好,早早來寧波打工謀生。
1996年,有人給她介紹了一個鄞州男人,大她15歲,家在鄞州農村。雖然年紀懸殊,但她急於在寧波有個依靠,當年4月便和男人登記結婚了。婚后,男人有時在家務農,有時在附近企業做工,她則在家操持家務,第二年有了女兒。
女兒越來越大,要花錢的地方越來越多,男人收入又不高,2007年起,她有了出門打工的想法。但男人堅決不同意,覺得她比自己小那麼多,怕她出去后會背叛自己。但她還是去了寧波城區打工,男人沒多久就把她強行帶回家。
這五六年,反反復復很多次:她出門打工,男人把她找回來,回家后不是責罵就是拳打腳踢,認定她在外面有了人。她無法忍受,多次提出離婚,但無論她怎麼說,男人都是不同意,為了逃離,她又多次出門打工。
去年上半年,她打工時結識了一個50多歲的單身男子,據她說,對方同情她的遭遇,對她很照顧。兩人交往並同居后,她下定決心要離婚,光明正大和男友在一起。
9月,她發現自己有了男友的孩子,覺得這是離婚的“正當理由”。男人知道后暴跳如雷,說“不會就這麼成全你們的”。
她急得跑去派出所報案,說自己出軌了,還有了男友的孩子,要跟丈夫離婚,還拉著男友來做筆錄。但民警告訴她,派出所是不能強令一對夫妻離婚的,如果她一定要離,可以上法院起訴。
於是,今年4月她起訴到鄞州法院要求離婚,坦白自己出軌,是為了增加“勝算”。
經法院調解,昨天兩人達成協議,兩人離婚,女兒由男人撫養,她自認為對這段婚姻有過錯,另補償男人1.5萬元。
(來源:浙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