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实施家庭暴力 如首次离婚或败诉
市民张女士:我和丈夫结婚十七八年了,我丈夫经常打我,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要离婚,分割财产时有没有照顾?
浩东所马志良律师:如果想继续维系婚姻,您可以找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对您丈夫给以批评教育。
如果您认为您和丈夫感情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您丈夫存在家庭暴力,分割财产时您可要求予以照顾,申请法院判令您丈夫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如果您第一次起诉,您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而您又无证据证明您丈夫存在重大过错,或者法定感情彻底破裂,法院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您可以在6个月后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想解除同居关系
也可到法院起诉
市民黄先生:我与一女人同居期间生育一子,我现在和她分手了,我们约定孩子归我单独抚养,我们无共同财产。请问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吗?
浩东所马志良律师:如果你们对于子女的抚养没有争议,也没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或对于财产分割无争议,不需要去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但如果您二人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或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解除同居关系纠纷。这一点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后者案由为离婚纠纷。
女儿抢占父母房产
其他子女可诉侵权
市民杨先生:几年前,我父母欲改建自住危房,村乡县里全都批示,文件合法合理。建设中,我大姐及姐夫强行与父母一起住,且不让我父母改建危房,还动手打我父母,不尽赡养义务。
请问如果我想起诉我大姐和大姐夫,需要哪些材料?
浩东所吴强律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诉讼,需要到法院立案,准备好各种证据材料。
具体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地契证明、房屋批示证明、110出警证明、录音材料、证人证言、村委会调解书、施工证明材料、夫妻证明材料、被告的详细材料。
本栏目文/记者 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