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丈夫实施家庭暴力 如首次离婚或败诉
2013-07-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市民张女士:我和丈夫结婚十七八年了,我丈夫经常打我,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要离婚,分割财产时有没有照顾?

  浩东所马志良律师:如果想继续维系婚姻,您可以找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对您丈夫给以批评教育。

  如果您认为您和丈夫感情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您丈夫存在家庭暴力,分割财产时您可要求予以照顾,申请法院判令您丈夫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如果您第一次起诉,您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而您又无证据证明您丈夫存在重大过错,或者法定感情彻底破裂,法院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您可以在6个月后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想解除同居关系

  也可到法院起诉

  市民黄先生:我与一女人同居期间生育一子,我现在和她分手了,我们约定孩子归我单独抚养,我们无共同财产。请问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吗?

  浩东所马志良律师:如果你们对于子女的抚养没有争议,也没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或对于财产分割无争议,不需要去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但如果您二人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或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解除同居关系纠纷。这一点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后者案由为离婚纠纷。

  女儿抢占父母房产

  其他子女可诉侵权

  市民杨先生:几年前,我父母欲改建自住危房,村乡县里全都批示,文件合法合理。建设中,我大姐及姐夫强行与父母一起住,且不让我父母改建危房,还动手打我父母,不尽赡养义务。

  请问如果我想起诉我大姐和大姐夫,需要哪些材料?

  浩东所吴强律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诉讼,需要到法院立案,准备好各种证据材料。

  具体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地契证明、房屋批示证明、110出警证明、录音材料、证人证言、村委会调解书、施工证明材料、夫妻证明材料、被告的详细材料。

  本栏目文/记者 汪红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