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财务行为
2013-03-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天津北方网讯:宁河法院苗庄日前在开庭审理一外地妇女王某起诉离婚案件时,王某只有一位朋友陪同,而被告却来了10多个亲属,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主审法官只好宣布休庭,双方在开庭笔录上签完字后,原告王某却迟迟不肯退庭,王某的举动引起庭长李长喜的注意。
李长喜主动上前询问,这才了解这起离婚案件的隐情。原来,原告王某是内蒙古赤峰人,去年5月嫁到宁河某村,3月20日起诉离婚想回老家。由于男方一家为了迎娶王某花了不少钱,在接到王某起诉离婚的诉状后觉得一旦离婚,被告将落得人财两空,为此决定在王某离开法庭后,将其强行“抢”回家好好教训一顿。王某十分害怕,因而不敢离开法庭。
李长喜先是安抚王某,随后与书记员一起来到法庭外向男方了解情况,发现他们确有“抢人”打算后对其进行了教育,被告一方听后思想产生松动。见此情景,李长喜等人又回来做原告的工作,原告这才敢离开法庭。
就在王某刚出法庭,就传来“救命啊”的呼叫声。李长喜听到后立即冲了出去,拦住被告一方,并训斥他们这种愚蠢的行为。李长喜一方面耐心劝说被告一方,另一方面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在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后,事态得到了控制。
经过李长喜和主审法官段薇的耐心教育和再三调解,终于在当天下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心平气和地办理了离婚手续,原告王某愉快地踏上了回乡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