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刑满又陷感情纠纷 法官调解离婚亦朋友
2013-03-21作者:未知来源:光明网
本网讯(通讯员 刘见 韦丽丽) “法官,感谢你的调解,辛苦你了!纵使我们夫妻分手,日后都还是朋友!”原告姚文刚感激地说。2013年3月19日,金城江区法院河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使一对原本关系恶劣的夫妻俩最终和平分手。
姚文刚与崔璇于2001年底认识,两人认识后不久便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003年两人生育儿子姚锦荣,直到姚锦荣两岁后,夫妻俩才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的比较幸福。但好景不长,2007年9月,姚文刚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姚文刚服刑期间,崔璇外出打工,儿子姚锦荣跟随姚文刚的父母生活,由两位老人照料。长期的分居,导致两人的情感出现裂痕。
2011年4月,姚文刚刑满释放,认为妻子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在2012年初其以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法官的劝导,两人愿意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同意调解和好;但此后两人的关系未能真正改善,反而更加恶劣,姚文刚最终于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判决儿子由其抚养至成年。
承办法官了解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及矛盾问题,耐心地作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多次主持双方调解,待双方的心境平和后,以双方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切入口,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两人最终接受了法官的意见自愿离婚,原告姚文刚体谅到被告的经济较为困难,自愿给付崔璇2万元作为一次性补偿费;被告崔璇也同意儿子跟随原告生活,并自愿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200元。法官的用心良苦,最终换来两人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协议达成之后,原告姚金刚于同日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告崔璇。
(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