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男子刑满又陷感情纠纷 法官调解离婚亦朋友
2013-03-21作者:未知来源:光明网

  本网讯(通讯员 刘见 韦丽丽) “法官,感谢你的调解,辛苦你了!纵使我们夫妻分手,日后都还是朋友!”原告姚文刚感激地说。2013年3月19日,金城江区法院河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使一对原本关系恶劣的夫妻俩最终和平分手。

  姚文刚与崔璇于2001年底认识,两人认识后不久便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003年两人生育儿子姚锦荣,直到姚锦荣两岁后,夫妻俩才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的比较幸福。但好景不长,2007年9月,姚文刚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姚文刚服刑期间,崔璇外出打工,儿子姚锦荣跟随姚文刚的父母生活,由两位老人照料。长期的分居,导致两人的情感出现裂痕。

  2011年4月,姚文刚刑满释放,认为妻子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在2012年初其以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法官的劝导,两人愿意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同意调解和好;但此后两人的关系未能真正改善,反而更加恶劣,姚文刚最终于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判决儿子由其抚养至成年。

  承办法官了解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及矛盾问题,耐心地作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多次主持双方调解,待双方的心境平和后,以双方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切入口,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两人最终接受了法官的意见自愿离婚,原告姚文刚体谅到被告的经济较为困难,自愿给付崔璇2万元作为一次性补偿费;被告崔璇也同意儿子跟随原告生活,并自愿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200元。法官的用心良苦,最终换来两人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协议达成之后,原告姚金刚于同日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告崔璇。

  (文中人名为化名)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