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桂阳女法官远赴女子监狱开庭审理离婚纠纷
2013-03-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郴州新闻网3月19日讯(通讯员 王法)3月15日,桂阳县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女法官远赴湖南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审理下,就离婚与财产分割问题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和平分手。

  被告郭某1987年经人介绍与原告卢某相识相恋,并于同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感情尚可,并生育了两女一儿。2004年郭某因贩毒罪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至今在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卢某因生活的煎熬,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桂阳县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女法官刘艳华积极与湖南省女子监狱数次联系协调本案。为便于案件的审理,经与狱方协商,将开庭地点定在了女子监狱。在狱方女警官的大力协助下,3月15日在狱内的简易法庭开庭审理了本案。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郭某视力模糊,承办该案的女法官向郭某仔细释明了诉讼权利义务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并运用法言法语耐心疏导了双方的内心矛盾。在刘艳华法官的细致工作下,双方就离婚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和平分手。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