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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反目闹离婚 法官真情化纠纷
2013-03-1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巴中网讯 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承办法官亲自到当事人家中,解决子女抚养难题,受到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林某(女)与夏某(男)系初中同学,毕业后成为恋人,后结婚并生育一子一女。婚后的林某和夏某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并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在双方分居生活后,林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与夏某离婚。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意见,儿子夏某抚养,女儿由林某抚养。然而在领取调解书时,双方为子女的抚养又发生了争执。原来林某与夏某近几年在县城做生意,应由林某抚养的女儿因年龄尚小,一直放在老家由夏某的父母代养,现在林某要带走小孩,两λ老人心理上很难接受,可能会阻止林某带走小孩,处理不好将引发新的纠纷。

  承办法官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即前往夏某老家,协助他们完成子女的交接。承办法官对老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思想疏导。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两λ老人终于同意让林某带走小孩。(南法 记者 黄家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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