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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为做家务闹离婚 闽清法院判决不准离
2013-02-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思玲 通讯员 刘美玲) 现下80后的夫妻闹离婚的理由是五花八门,闽清梅溪镇的1989年出生的张一(化名)与李兰(化名)竟然因为不会做家务闹离婚。2月17日,闽清法院判决这对夫妻不准离婚。

  2010年6月,张一和李兰开始恋爱,2011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去年4月,儿子出生。孩子还没出生前,夫妻俩就常常因为李兰不会做家务发生些口角。李兰坐月子期间,因为不会做家务、不会带孩子,两人经常发生争执。

  2013年1月4日,李兰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闽清法院起诉要求与张一离婚。“凭什么要我做家务?”李兰说,自己在娘家连碗都没有洗过,可结婚后却要求她学做家务、带孩子,丈夫什么都不做,太不公平了。张一表示,只要妻子愿做家务,双方仍可以很幸福地共同生活,所以不同意离婚。最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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