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男子两段婚姻两段婚外情育四子 离婚被讨抚养费
2012-12-20作者:未知来源:北京晨报

  20岁的方小姐爱上了比自己年长20多岁的网友郑先生,在未婚为其生下一名男孩后,郑先生提出了分手。为此,方小姐两次将郑先生起诉至法院索要孩子的抚养费。诉讼过程中,方小姐才得知,算上自己,郑先生先后有两段婚姻和两段婚外情,共育有4个孩子。近日,法院终审判决郑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未婚生子后男子失踪

  2008年,年仅20岁的方小姐上网认识了郑先生。二人相约见面后,方小姐才得知对方比自己大20多岁,是一家公司的老板。见面后,郑先生告诉方小姐,说自己和妻子正在办理离婚并对方小姐表达了爱慕,承诺今后负担方小姐的生活。方小姐自觉找到了真爱,两个人很快在一起同居了。此后,方小姐辞去了工作,第二年,二人的儿子出生了。

  孩子出生后,方小姐发现郑先生对她越发冷淡。为此,二人经常发生争吵,每次吵架后,郑先生都会提出分手。慢慢地,郑先生以工作忙为由开始疏远这对母子,有时甚至一连几个月都不联系。

  一纸承诺换来6万元

  2010年,在长达半年联系不到郑先生后,方小姐以儿子的名义将郑先生告上法院,要求郑先生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法院开庭时,郑先生第一次正式向方小姐提出了分手,并承诺给孩子6万元的抚养费。方小姐虽然伤心,但想到孩子毕竟是郑先生的亲骨肉,对方不会狠心到不要孩子,最终同意其和解的请求。

  方小姐在收下6万元后,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表示方小姐之子今后的各项费用均由方小姐自行承担,方小姐与其子不再以此理由起诉郑先生,不再向郑先生要求任何权利。之后方小姐申请了撤诉。

  为讨抚养费二次起诉

  孩子一天天长大,但自从上次起诉后,郑先生再没出现过。

  待业在家多年的方小姐一直没有收入,6万元的抚养费也很快花完了。2012年,方小姐以儿子的名义将郑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郑先生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并每月支付抚养费用3000元。

  一审开庭时,郑先生并未出庭,其代理人代表郑先生否认了与孩子系亲生父子,拒绝作亲子鉴定,并以2010年方小姐在法院收到6万元后已放弃了起诉他的各项权利为由,拒绝再支付抚养费。

  一审法院认为,2010年诉讼中在法庭决定启动亲子鉴定程序的情况下,郑先生自愿给付方小姐之子6万元。当年的庭审中,郑先生坚持否认与方小姐之子存在亲子血缘关系,但又拿不出证据,且对鉴定取样不配合,拒绝作亲子鉴定,且拒不出庭应诉,因此法院推定方小姐之子与郑先生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但因为这一结论属于推定,一审法院认为以法律推定事实作为确认客观事实的依据欠妥,因此没有支持方小姐“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确认父子关系”的请求。

  此外,尽管二人有2010年的协议,但法庭认为,为确保未成年人享有被抚养教育的法定权利,郑先生不得据此拒付抚养费。

  综合考虑,一审法院判决郑先生自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给付方小姐之子抚养费5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得知真相后放声痛哭

  一审法院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方小姐坚持认为郑先生应当承担大部分的抚养费用。但郑先生却说自己现在收入很差。

  二审庭审过程中,郑先生才提出,原来其早在1990年就与一刘姓女子生育过一个非婚生子,并一直负担着该孩子的相关费用。2011年郑先生与自己的第一任妻子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将大部分财产分给前妻和婚生子。而诉讼前,郑先生又已再婚,且又生育一子。郑先生称自己现在有新的家庭,无力再承担方小姐之子所提的高额抚养费用。庭审过程中,方小姐在庭上放声痛哭。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的认定和处理均无不妥,所作出的判决正确,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何欣)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