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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包办婚姻长期分居 妻子起诉离婚遭驳
2012-11-15作者:未知来源:人民法院频道

  本网讯(胡应军) 江西一女子因婚姻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感到不满,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龚小红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其与被告熊宗华于2002年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因为原告与被告的婚姻系父母包办,所以婚前缺乏了解,无共同语言,且被告经常赌博,不承担家庭义务,夫妻感情淡漠,双方于2011年7月开始分居生活,所以要求离婚。被告熊宗华则辩称夫妻感情尚好,所以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后,应当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本案中原、被告长期共同生活,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现因分居两地而致双方联系较少,夫妻感情出现冷淡的情况,但该客观情况可以改善,夫妻关系仍有和好可能。且原告无证据证实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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