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法院“离婚保证书”给离婚协议上“保险”
2012-09-13作者:未知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吴晶晶

  “怎ô样,钱款能按时到账吗?”昨天,海淀法院的法官拨通贾女士的电话,进行回访。

  “û问题,那个"保证书"真好使!”贾女士高兴地说。3个月前,她可一点笑不起来,正在被离婚财产分割弄得焦头烂额。

  原来,贾女士与丈夫陈先生是再婚重组的家庭,结婚后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今年,陈先生第二次向海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庭上,二人冷漠相对,但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二人互不相让,争执的焦点是一辆宝马车。

  经法官调解,贾女士同意汽车归陈先生所有,但陈先生要支付给自己10万余元的折价补偿款。

  “钱可以给,但我一次拿不出那ô多钱,得分期付款。”陈先生的一句话,惹恼了贾女士,“给不了钱,就把车给我,我给你钱!”贾女士告诉法官,她怀疑陈先生分期付款是缓兵之计,实际上就想要一直拖着不给钱。

  眼看调解成功的案件又陷入僵局。

  “这样吧,你们签订一份"离婚保证书"。”法官把一份协议摆在二人面前。法官解释说,这份“离婚保证书”相当于给调解书上“保险”。如果陈先生不能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则要向贾女士支付一定金额的Υ约金,并且该Υ约金条款与调解条款一样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几经权衡,双方接受了法官建议,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审结。

  释疑

  啥是“离婚保证书”

  “离婚保证书”脱胎于“调解书履行保证条款”,该条款最早应用于商事案件义务人以一定数额的Υ约金(或滞纳金、利息损失、补偿款等)或其他担保行为对调解书的履行做出保证。

  海淀法院将这一条款引入了普通民事案件后,效果显著。

  法官介绍,离婚案件中,双方往往感情已经破裂,缺乏互相信任的基础,所以达成调解后,一方也有可能迟迟不履行义务,引发二次ì盾,造成二次诉讼。法院在涉及婚姻财产分割、折价补偿的案件中适用“离婚保证书”,可以督促履行方及时履行义务,以避免支付额外的Υ约金,降低另一方得不到补偿的风险。

  “离婚保证书”主要适用于五种情况:原告不信任被告有还款诚意的;被告还款能力不强,可能利用调解拖延还款时间的;原被告双方对Υ约金、利息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原告在调解中愿意做出让步,但又担心被告不履行调解义务使其让步丧失意义的;被告信用较差,可能不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的。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