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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耄耋之年闹离婚法院调解平纠纷
2012-08-0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新兰 张学鹏)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85岁的张大爷和72岁的郭大妈均是再婚,一起生活六年后,却因为家庭诸多因素,闹起了离婚。7月31日,在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女法官们的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

  原告张某是虞城县某局的退休干部,被告郭某系无业农民,两人在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2年1月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时间相处的越来越长,两人在文化、性格、爱好等方面的差异及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缺点慢慢暴露出来,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断。2012年7月31日,原告张某在子女的支持下,以六年来的工资十多万元都被郭某领取,被告对原告不管不问,精神上也不给抚慰,有病不给看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虞城县法院女子法庭受理此案件后,立案的当天便向被告郭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并通知双方来院调解。被告郭某认为,与原告婚后感情一般,再加上张某的四个子女一直对自己非常冷漠和敌视,生活中多次发生家庭矛盾,已经无法再与张某一起生活,同意离婚,但要求张某给付自己三万元的生活费。张某则坚持拒不向郭某支付生活费,反而要求被告郭某返还自己六年来的十多万元工资。双方矛盾异常尖锐,互不相让。

  虞城县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充分发挥女法官特有的细腻与耐心,在调解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把原告的几个子女叫到法庭,帮助法庭做双方的工作。中午12点半,最终才使双方的情绪稳定下来,并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一、原被告自愿离婚;二、原告一次性付给被告生活费一万元;三、原告自愿送给被告电动三轮车一辆、煤气灶一个、小风扇一台。一起矛盾尖锐的老年夫妻离婚纠纷当天立案当天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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