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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遇车祸获赔20万 母亲挑唆离婚想独吞
2012-05-08作者:未知来源:城市商报

  女儿遭遇车祸后,母亲不去鼓励小夫妻战胜困难,相反却挑唆女儿离婚,其目的就是为了独吞属于女儿的20万元车祸赔偿金。日前,经过法官劝导,女儿从法院撤回起诉。

  小明家境贫寒,经人介绍认识了外地来此打工的小芹,两人情投意合,遂定终身。小芹勤劳朴实,小明也踏实肯干,小日子虽算不上富裕,却也衣食无忧。儿子的出生,更让家庭生活变得其乐融融。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下班回家的路上,小芹不幸出了车祸,头部受到撞击,导致轻度智障。虽然家庭遭遇这样的不幸,小明却一如既往地照顾妻儿,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妻子有朝一日能够早点康复。

  通过法院起诉,小芹获得20万元车祸赔偿款,这对小芹一家来说,是一笔巨款。但是小芹妈妈此时却打起自己的小算盘:女儿看来是不中用了,自己刚好靠这笔钱来安享晚年,不能便宜了女婿,独占“巨款”。

  于是,她告诉女儿说,20万元车祸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小芹受伤,小明已经开始嫌弃她,如果现在不提出离婚,今后小明独吞了赔偿款,然后再跟小芹离婚,到那时就被动了。不如现在小芹就提出离婚,钱交给妈妈替她保管。小芹在妈妈的操纵下,来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小芹起诉的真实目的后,告诉小芹和她妈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是小芹的个人财产,她有权利选择这笔钱要怎么使用。小明也当庭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也不会擅自动用这笔钱。经过法官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将赔偿款赠与儿子,作为日后的教育费用,小芹向法院撤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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