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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儿子争家产法官调解大家皆满意
2012-05-07作者:未知来源:宁夏新闻网

  5月2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夫妻闹离婚,儿子争家产的离婚纠纷案件,及时挽回了一对反目成仇父子的感情,法官的调解让原告、被告均表示满意。

  1983年,原告马某与被告田某经人介绍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共生育两女三男。多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和一直难以相处。2012年3月21日,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田某不同意离婚,其儿子也提出要分配财产,办案法官通过多次与原告、被告接触,找出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症结就在于原告、被告的三个儿子和欠信用社30000元贷款不能妥善处理。老大虽然结婚了,但没有住房,老二上大学需要大笔费用,老三在外面打工,将来也要娶媳妇居家过日子。如果就案办案,判决全部财产只由原告、被告双方进行分割,势必影响家庭团结,导致父子反目成仇。鉴于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并未立即开庭进行判决,而是进一步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并要求原告回家后与儿子好好沟通,另行安排时间再次进行调解。

  通过办案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原告、被告最终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将部分房屋及土地赠与三个儿子,原告也主动承担偿还30000元信用社贷款的责任。(记者 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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