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家庭生活不如意离婚后次日杀死妻子
案件回放
因积怨已久的家庭矛盾无法化解,30岁的丈夫林君(化名)掐死了37岁的妻子永娟(化名),酿出一幕家庭惨剧。日前,林君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瑶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姐弟恋”一路磕磕碰碰
2004年,22岁的林君和29岁永娟相识相恋。2005年2月,永娟便与林君同居。半个月后,永娟与前夫离婚。2006年,林君和永娟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婚后的生活,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12年前,林君和永娟均在浙江绍兴打工。其间,永娟结识了闺蜜珍珍,珍珍认识几个货车司机,经常叫永娟与他们一同出去玩,这点让林君尤其讨厌,常常争吵,为此还打过永娟。每次,永娟都哭着说大家在一起只是吃饭,无其他。
林君称,结识永娟时,永娟隐瞒了婚姻和年龄,以及有一个11岁儿子的事实。直到永娟的前夫找到她,才得知真相。为此,他一直耿耿于怀。2011年春天,永娟说想做生意,就让林君把房子以30万元卖了,可她生意又不做了。其间,林君闲来无事,把做生意的30万元都输光了。于是,林君就记恨起永娟,认为自己如今穷困潦倒都是永娟一手造成的,想和她同归于尽。
“但想到2011年上半年没有工作,她一直把大部分的工资都给我,很感动,一直犹豫不决要不要杀她。”林君在供述中说。对于夫妻之间关系一事,永娟的好友称,林君不爱与人交流沟通,夫妻二人经常吵架,平时林君对永娟管得很严。2011年下半年,林君甚至控制了永娟的工资,自己却在家中玩老虎机。
两人办理离婚手续
2012年2月11日,林君和永娟一起到合肥一家公司上班,并办理了夫妻房入住手续。2月13日,两人正式上班。谁知当天上午,永娟接到珍珍的电话,两人聊了十几分钟,林君很生气,就想和老婆离婚。
说干就干,当天中午,两人请假办理离婚手续。两人先赶回肥东老家拿户口本,准备办离婚手续,但离婚需要结婚证,此前吵架时,二人曾把结婚证丢掉了。于是,2月14日,两人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按照规定补办结婚证当日并不能离婚。2月15日,两人一大早就办理了离婚手续。
狠心杀妻子后报警
离婚后,林君一人独自回老家,告诉母亲离婚的消息,母亲一听此事,心中烦闷,将林君数落一顿。心灰意冷的林君便联系了自己的前妻永娟。15日下午4点左右,两人回到公司夫妻房宿舍。永娟发现身上只有300元,就忙着打电话到处借钱,最后还是珍珍借钱给她。
而一旁的林君也为钱发愁,感觉日子一年不如一年,他认为这一切都是永娟造成的,就想杀了她。
2月16日早晨9点多,林君痛下决心。10点左右,林君一个侧身用左手掐住永娟的脖子,她没有反抗,便两只手一起上。此时,永娟想用手掰开,林君不松手,20分钟后,永娟不动了,他才松手。怕永娟未死,林君用吹风机的电源线再次勒住永娟的脖子,直至她完全死亡。
杀妻后,林君坐上大巴到了宣城,想从宣城去杭州再到绍兴,准备杀死珍珍和打工时的老板,但他身上的钱花光了,又想回家见家人最后一面。17日,林君找到了绍兴救助站,通过救助站回到合肥。18日,回到肥东后,林君告诉家人杀妻的事实,家人劝其自首,但林君说自己不想活了,离开了家。21日,感觉无路可走的林君在巢湖报了警。
对话嫌犯
问:为何要杀死永娟?
答:“我和她之间因一些家庭琐事,慢慢积累起来的家庭矛盾,还有就是我现在这么苦的近况都是永娟这个女人造成的,所以我对生活绝望了,心想和她一起同归于尽,但我不能便宜她,我死之前,要把她杀掉。”
问:何时产生杀死永娟的想法?
答:“大概在2011年春天,我把自己的30多万元卖房款赌博输掉了,(这笔钱本来是永娟提出要拿出来做生意的,但她并没有做,反而又去浙江上班了)我就记恨她产生了杀她的念头,因为她要做生意我才卖了房,而且为她辞职了,结果手中揣着钱闲下来没事做,反而把钱赌掉。今年过完年后,我感觉日子越来越没劲了,杀她的念头更强烈了。”
专家观点
“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却各有不同。”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因家庭矛盾导致惨剧的发生,让人扼腕叹息。悲剧的背后给我们更多的反思和考量,本报特邀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等为您分析事件的缘由。
生活困顿反思不足酿悲剧
社会学家王云飞认为: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生存压力增大的同时,获得高收入的机会也越来越少。这样的生活往往会引起人们的一种自卑,而这种自卑会导致面对困难时的挫折感。
林君正是由于这种挫折感,使得他无法面对社会,而他将这一切的失败都归咎于自己错误的选择。面对生活的困境,他没有反思自己的态度和行为,却偏执地将一切不幸都归结于和妻子的结合。一旦形成这种坚定的认识,到最后,他自己也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酿成了悲剧。
至于“女大男小”的这种婚姻组合,王云飞表示,这只是个人的选择,不同地方有不同的习惯,有些地方还流传着“女大三、抱金砖”,“要想发、女大八”的说法。在该案件中,男女双方的年龄差距属于正常的年龄差距范围,但是,对于林君来说,年龄上的差距应该也是一个诱因。
界限不明导致心理失衡
心理学家林林认为:此案应将着眼点放在夫妻双方的界限上。她认为,林君在和妻子的互动过程中,失去了彼此的界限。
当妻子在婚前对他有所隐瞒的时候,他个人的警告系统没有做出反应,没有考虑妻子为什么要欺骗她;在婚后,情感上过于依赖女方,没有自己的支持系统,在妻子离家打工后,他只能依靠赌博发泄情感。这样做的后果是,他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由于付出没有得到他所希望的回应,最后心理必然失去平衡,在他看来,只有杀死妻子才是最舒服的解脱方式。
夫妻矛盾需理性面对
安徽省文明委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安徽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崔跃松认为:首先男女双方在考虑结婚时,一定保证双方的信息是透明的,尤其是涉及原则性问题,双方都有知情权,应当做到坦诚相待。其次,夫妻在婚后都应当承担各自的社会责任。社会是由每个家庭组成的,如果家庭不够稳定,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最后,在婚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矛盾、纠纷,但是不能消极地回避矛盾,而是要理性面对,找到正确的办法去化解,千万不能激化矛盾,这样只会陷入困境的漩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