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妻子红杏出墙 离婚丈夫获赔
2012-02-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东北网绥化2月6日讯 近日,绥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1998年在外打工相识,并于同年9月份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很好,1999年底生育一男孩,2005年李某突然离家出走并与他人同居,原告多方寻找均无音信,2007年被告李某主动打电话给她的姐姐承认错误,希望回到原告身边,经被告家人的劝说,原告也为了孩子,最终同意被告回来,继续生活,但好景不长,被告于2011年6月又外出与他人同居,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8000元。主审法官认为,被告的过错造成了原告的精神损害,被告应给予适当的损害赔偿,但原告要求过高,遂依法作出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