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在义打工的外地夫妻怎么办离婚?
2012-01-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读者李晓梅:我跟我老公都是外省的,从2005年起我们俩就一直在义乌一家内衣厂打工。现在我想离婚,我可以向义乌法院起诉离婚吗?

  答复: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们夫妻已在义乌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公证遗嘱被烧毁后

  还具备法律效力吗?

  网友“小蓝蓝”:我同事的爸爸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我同事,少部分的存款留给他姐姐。后来我同事出了点事,他爸爸又把遗嘱给烧毁了,现在他爸爸去世,我朋友能否按原先的公证遗嘱继承他爸的财产?

  答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多份遗嘱的,内容相矛盾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自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烧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