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姑爷擅自休了智障妻 法院判离婚无效
2011-12-28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江苏网
原以为给有智障的女儿找了个好的归宿,哪知姑爷擅自做主,带着智障妻子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让其“主动”放弃了财产权利。
为维护女儿的权益,年近花甲的老张将婚姻登记机关告上了江苏句容法院,要求登记机关撤销该离婚手续。
2009年,家住南京的老张经媒人介绍,将自己患有智力障碍的女儿嫁给了句容的李某。终于了了一桩心事,老张以为自己的女儿有了归属,可以安享晚年了,不料姑爷的行为彻底激怒了老张。
2011年10月,姑爷李某未通过其同意擅自代理老张的女儿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手续中使其女儿放弃了所有的财产,张某认为其女儿离婚后生活无依,遂将婚姻登记机关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该离婚手续。
法院承办法官经过研究认为,该案的诉讼主体存在一定问题,婚姻登记并不存在过错,而是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法骗取登记,争议的焦点应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上,因新的《婚姻登记办法》中登记机关无撤销登记的权利,而应通过法院民事诉讼确认了离婚协议无效,为此,老张主动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