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阐释婚姻家庭新问题:反对老人再婚多功利心
2011-08-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于针对房子产权、“小三”索赔等时下热点问题予以正面回应,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著名婚姻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指出现在婚姻家庭问题有三个应特别关注的新问题:

  一是特别关注年轻一代的婚姻家庭问题。闪婚的往往是年轻人,一见钟情马上结婚,一有矛盾马上离婚。巫昌祯认为,婚姻自由不应绝对化,这是特别关注的问题。

  第二应特别关注农民的婚姻家庭问题,农民的婚姻家庭存在很大问题,包括两地分居,爱情缺失、孩子缺失、父母没有人赡养等,需要社会特别关注。

  第三是老人的婚姻家庭问题。巫昌祯表示,过去反对老人再婚是封建意识,特别母亲再婚,被说成是伤风败俗、对爸爸的伤害等等,现在不同了,往往考虑功利,有利没利,有利再婚。巫昌祯建议,老人婚姻修改老年法要体现出来,现在很关注老人问题,将来二三十年以后老人更多,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