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法 > 新婚姻法解读 > 正文
一方当事人重婚的刑事后果
2011-08-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1、重婚的定义:即在配偶者在外与其他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重婚的刑事制裁:(1)、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