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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隐瞒肾炎结婚 夫怒诉离婚被驳回案
2011-03-22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妻子隐瞒患肾炎的病情与他结婚。他很气愤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妻子退还彩礼。这样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只要不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比如艾滋病、麻风病、精神病等,都允许结婚。尽管一方在婚前有隐瞒病情的行为,但这种隐瞒行为不是导致离婚的法定理由。

  女方隐瞒病情 男方提出离婚

  2007年3月,26岁的小许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女孩小燕,非常喜欢。见过几次面后,双方感情迅速升温,并决定同居试婚。

  试婚期间,小许对小燕照顾得无微不至,小燕也俨然成了家庭主妇,把家务做得很好。

  半年后,双方都十分满意对方,便决定结婚。于是,小许的父母就给了小燕1万元钱,算做彩礼。

  2008年春节,两人决定先把结婚证领了,到五一再办婚宴。领证前,双方到妇女卫生保健站做了婚检。没等婚检结果出来,两人就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

  正当两人沉浸在幸福中,准备旅游度蜜月时,保健站通知他们,小燕被检查出来患有肾炎,暂时不能要小孩,必须尽快治疗恢复。

  小许觉得妻子不应该向他隐瞒病情,而且他非常喜欢孩子,想尽早要个小孩。

  小许质问妻子为什么隐瞒病情,小燕解释说自己也不知道病情,不是有意的。双方取消了蜜月旅行,闹得不欢而散。

  双方此后一直分居,3个月后,小许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小燕退还彩礼。诉讼的理由就是妻子婚前隐瞒病情,使双方感情破裂。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小许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读

  疑问一:一方隐瞒病情,对方能提出离婚吗?

  一方隐瞒病情 不是导致离婚理由

  一方隐瞒病情并不是离婚的理由,也不能导致婚姻无效。

  因为夫妻双方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只要不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比如艾滋病、麻风病、精神病等,都允许结婚。尽管一方在婚前有隐瞒病情的行为,但这种隐瞒行为不是导致离婚的法定理由。

  律师认为,配偶患病不会导致感情破裂,只会使某些人产生逃避扶助扶养责任的想法,这不是感情破裂,不符合离婚条件。

  再者,在重大疾病压力下,夫妻更理应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在发现配偶有病后更应该关心、照顾对方。这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道德责任。

  疑问二:小许的父母给女方的1万元彩礼能否要回?

  婚前给付彩礼 婚后不能索回

  小许的父母给女方的1万元彩礼属于婚前赠予,因为小许和小燕已经结婚,所以这笔钱不能索回。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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