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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捐款”、老公还贷的房子 我有份吗?
2010-12-2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婚后买房,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买房时有公公婆婆的“捐款”,这是赠与吗?房贷是男方偿还,这房子又是怎么分?

  我现在和老公闹离婚,当初结婚时没买房子和公公婆婆住一块,去年七月份公公拿了十万块钱首付我们贷款买了套房子,现在孩子刚一岁零两个月,这一年多我一直是母乳期弄孩子没有收入,贷款一直是他还,请问我俩财产应该怎么分?

  律师回复:

  1、如果男方父母没有表明10万元是借给你们买房或者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则10万元的首付就是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婚后还贷所用资金按《婚姻法》规定是共同财产。

  3、房子归属应以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判定,有产权证以产权证为准,无产权证以购房合同和发票确定。注意,产权证即使只有你们夫妻一方的名字,因是婚后购买,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请注意,如果男方和其父母出示了《借条》、《证明》等来证明10万元是你们的借款或者是对男方一人的赠与,一定要进行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以防事后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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