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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光存款“是恶意侵权 离婚存款是共同财产
2010-12-2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妻子要求分割婚后20万元存款,丈夫却以“存款输光”为由拒绝返还。法院对这起离婚财产分割案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赌博输钱是一种具有侵权性质的恶意处分行为,丈夫应返还妻子应得钱款。

  咸宁一对夫妻闹离婚,妻子要求分割婚后20万元存款,丈夫却以打牌输光为由拒绝返还。打牌“输款”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昨日从咸宁市中级法院获悉,在该院近日审理的这桩离婚案中,法院判决丈夫应按妻子所得份额返还“输款”。

  据了解,盛某与丈夫黄某因性格不合分居逾两年,盛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抚养小孩,分割婚后共同存款20万元。黄某同意离婚,却称存款已被其赌博输光,现在已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可供分割,而盛某却表示对其赌博输钱至今不知情,其应得份额黄某应该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以赌博输钱的形式擅自处分2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具有侵权性质的恶意处分行为,侵害了盛某权利。法院在判决盛某与黄某离婚时,应对这部分财产依法进行分割,黄某应返还盛某应得份额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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