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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要公证 女友一怒喊分手
2011-09-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近日,家住江北区建东一村61号的孙威铭,一直为婚前公证房产的事情烦恼。原来,他本打算和女友近期结婚,可父母却要求他在婚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女友知道后,认为孙威铭对其不信任,一气之下,结婚搁浅。

  孙威铭29岁,某国企员工,与女友已相恋两年。他和女友本打算年初结婚,可在女友得知,他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后,女友十分生气:“你就这样不信任我,就认为我和你一起是为了那套房子?”盛怒下,女友甚至提出分手。

  孙威铭说,在与女友交往前,他在南坪全款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父母给了一半的钱。“要婚前公证房产,也是父母要求的,我不好拒绝。”

  孙威铭表示,其实他个人并不在意是否需要公证财产。可当父母得知,儿子的女友因此气得要分手时,态度变得更加坚决:“就为这点事,闹着要分手,真结婚了,还不骑到你头上。你要是自作主张跟她结了婚,以后就别想进这个家门。”夹在中间的孙威铭很为难。

  对此,银行工作的赵冉飞表示,父母总是为了儿子好,女友为此生这么大气不值。而杂志社编辑孙莉娟认为,结婚毕竟是儿子自己的事:“父母应该尊重儿子个人的意愿。”

  昨日,律师周游表示,按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即使不公证,在离婚时只要能证明是婚前财产的,也归个人所有。进行公证,只是减少法院临时取证的麻烦。他建议孙威铭把这个情况告诉父母,不必过分担心儿子万一离婚,在财产问题上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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