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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
2018-04-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未成年的孩子由需要有人抚养,其父母是其抚养人。而当父母老了的时候,就需要由子女来赡养。赡养子女不仅是义务,也是一种回报。那么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下面离婚法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

  1、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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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赡养义务种类有哪些?

  1、子女父母赡养:

  (1)《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3)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4)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5)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晚辈对长辈赡养:

  (1)《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2)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以上是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的“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子女需要赡养父母,否则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离婚法律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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