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该如何分配房产问题详解!
房子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有房才能有家,可是在家庭破裂的时候,房子又该怎么办呢?当夫妻双方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配便是一个大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做一些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大多比较明显,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女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某一方的经济收入较低而少分或不分给对方财产。
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绝对平均主义。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但由于目前我国女性的经济收入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应适当照顾女方和儿童的利益,保证女方不会因离婚而造成的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给拥有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
3.照顾无过错一方
无过错,大概解释为:一方实施了出于故意而为的过错行为造成婚姻破坏的结果,另一方未有过错行为,或虽有过错行为,但其行为只要是出于过失而不是出于故意即可。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财产。.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然在这里的无过错一方多分财产,同样要注意公平,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
4.公平
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在处理一方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所涉财产时,应在认定这部分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对创造这部分财产的一方可以多分一些财产。
5.尊重当事人意愿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选择自行处理双方财产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
二、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离婚时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一方。
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该房产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4、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
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5、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最后可能人财两空。
6、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三、婚后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此时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5、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