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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按揭房如何处理
2016-03-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导读:小编提示离婚时房子还在按揭当中应该如何处理呢?按揭离婚房的处理有三种情况,分别是婚前买房,婚后按揭;婚后买房,共同按揭;婚后个人财富买房。具体的离婚按揭房的处理,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了部份按揭,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

  2、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

  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置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自息会实际发生。

  3、婚后以一方名义办理按揭。

  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以婚前个人财富购房。

  这种情况下,该房仍依照夫妻共同财富来进行处理,但是处置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

  知识拓展:

  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在具体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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