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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2011-08-0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的做法是:

  (一)双方拥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三)即使夫或妻一方对财产的处理行为未经与另一方协商,如果第三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处理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该处理行为也是有效的,这是为了保障第三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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