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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2011-07-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办理四个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公证费一般为400元。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不被受理。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确认公证接谈笔录内容。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分别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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