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偿还:赌债是个人债务
导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包括:购置生活用品或修建房屋、履行抚养教育或赡养义务、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等所欠的债务等。个人债务一般包括: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欠的债务。玩麻将所欠赌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
案例:赵先生与邓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1998年,赵先生迷上了打麻将并借此赌博,与邓女士的夫妻感情日趋恶化。1998年底,赵先生以家庭生活窘迫为名向邓女士的母亲借款5000元。这笔钱被赵先生全部输在了赌博上。1999年,邓女士的母亲因心脏病住院,无力支付医疗费,于是,要求赵先生还钱。这时,邓女士才知道赵先生从母亲处借钱的事。在邓女士的追问下,赵先生承认了赌博输钱的事。邓女士听后,非常气愤,要求赵先生立即还钱给母亲治病。但赵先生表示自己已将钱全部输掉,无钱偿还。为此,邓女士提出与赵先生离婚,赵先生同意。双方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对赵先生所欠的5000元外债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产生了分歧。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由赵先生独自承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包括:购置生活用品或修建房屋、履行抚养教育或赡养义务、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等所欠的债务等。个人债务一般包括: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欠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由此所欠的债务等。按照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