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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新财产 2年内请求分割
2011-05-1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的计算: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当事人在发现新的财产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方才可能胜诉。

  诉讼时效的具体期间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在某些单行法规中也有规定为半年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其他法律也有规定为3年或5年的。除民法通则规定的长期诉讼时效20年期间为除斥期间外,其他诉讼时效期间均为可变期间,即可以引起中止、中断情形,除了有特殊情形可延长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在于,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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