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约定之约定涉外婚姻财产篇(六)
涉外婚姻财产约定
三点说明:
(1)随着我国涉外婚姻越来越多,相应的财产纠纷日益普遍。身居内地的中国公民大多不熟悉涉外国家的婚姻法律制度,往往会在婚姻关系中损害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在婚姻财产约定制度非常成熟的西方国家,当事人都重视婚姻财产协议。并且大部分国家都以夫妻财产约定优先,只有没有约定时才适用法定分割。
(2)涉外婚姻财产制度有其特殊性,所以除了选择上述的条款外,还要有选择地补充适用以下条款。
(3)涉外婚姻财产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某国法律性强制规定。故签署本协议的前提是对外国婚姻法律制度有起码的了解。
89.夫妻二人一致同意,双方发生婚姻纠纷时,本协议内容作为双方婚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分割的书面约定。双方均认可本协议是在双方身体健康、完全清楚相应法律后果情况下所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90.夫国籍________,现居住_____国,妻国籍_____,现居住_____国,双方认可婚内在_____国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内容:________,在 _____国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内容:_________。上述财产的归属按照以下内容分割________(注明哪些归夫所有,哪些归妻所有,哪些归夫妻双方或其他家庭成员所有)。
91.以下财产属夫方个人财产_________;以下财产属妻方个人财产 _________。
92.对上述的财产分割内容,涉及到交付给对方的,均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十日内交付,涉及到办理过户登记的,均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三十日内办理。双方均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宜,以一方所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异国办理的,其授权文件应经当地公证机关作公证。
93.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第一个月开始,男方应支付给女方每月不低于(币种)________元的生活费(扶养费),支付方式为________,该款项一直支付到________止。(①女方有正式工作时;②女方再婚时;③某年某月止)
94.对于双方在本约定中未提及的财产,若有新的财产内容,双方按照以下原则处理________(①全部属于共同所有;②全部归一方个人所有;③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95.若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提起诉讼,或者在离婚后发现还有婚内所得财产,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未果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同意选择以________国家为管辖,并适用该国实体法。
解读:婚姻案件在不同国家审判,所适用的法律自然也不同,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定内容也是千差万别,但法律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他们的案件管辖地,当然必须是在法律允许选择的范围内。因此,此条的约定非常重要。建议婚姻当事人对本国及外国的婚姻法律有一个常识性了解,以便于比较。
96.双方承诺要珍爱家庭、白头偕老。不论何种方式离婚,男方(或女方)同意支付女方(或男方)补偿金(币种)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从男方应分得的财产份额中支付_________。
97.在婚内一方若身故或失踪,则上述夫妻共同财产______(①均属生存一方所有,不发生继承〈此项选择不能与当事人遗嘱及适用法律冲突〉;②仍按本协议内容执行,确定各自财产分割后,再发生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
98.婚内若一方出现重大过错(包括婚外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外出分居),则_______(①过错方将视为放弃上述全部财产;②过错方应支付其配偶不低于_______元的损害赔偿金),且上述赔付不以离婚为条件。
99.对于双方的婚姻纠纷,如果诉诸法庭,则双方所花费的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调查费的负担约定如下_________(①败诉方承担;②男方或者女方一方承担;③由双方各自负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