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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分家析产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7-07-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调解分家析产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三个,如应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区别开、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区别开等。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调解分家析产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区别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

  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因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处分给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发生纠纷时,应该按赠与纠纷处理,以充分尊重赠与人的意愿为原则。如果在调处时将上述两种情况混淆,就难于区分各个当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难于在当事人之间找准平衡点。

  (二)应区别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

  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系家庭成员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取得所有权,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取得所有权来认定。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取得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

  (三)应区别父母用子女给付的赡养费出资购置的财产与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

  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赡养费属于父母个人财产,父母将赡养费积累起来购置财产,其所有权属于父母,父母与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之间不形成共有财产关系。对于这类财产的处理,以归父母所有为原则,给付赡养费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时,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遗产分割的份额上适当考虑多分。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财产,这类财产的处理原则是: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约定的,原则上共有人均分,对共有财产贡献较多的适当多分,同时对老年人给予适当的照顾。

  (四)应区别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但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五)应区别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与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财产

  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约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额,就构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得财产;如果共有人不能证明按份共有,则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各自应得份额约定不明确,则按等份原则处理。除按份分割共有财产外,对其他共有财产应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共有人的情况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因素与原则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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