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夫妻房屋赠与是否有效
2016-12-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会互赠礼物表达感情,比如手表、戒指等等。名贵点的,可能还会赠送对方房屋。那么,夫妻房屋赠与是否有效?而夫妻之间进行的房屋赠与具体又该怎样来办理呢?以下是对这两个问题的具体介绍。

  一、夫妻房屋赠与是否有效

  夫妻房屋赠与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因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夫妻签订房屋赠与协议,表明一方愿意赠与房屋,另一方愿意接受房屋;

  2、为了保证夫妻房屋赠与协议的权威性,可以办理夫妻房屋赠与公证。当然,夫妻房屋赠与公证不是必须的。

  3、夫妻双方携带房屋赠与协议及公证书,前往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夫妻房屋赠与离婚怎么分割

  俗话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对于有效的夫妻房屋赠与协议,在夫妻过户以后,房屋归属于夫妻另一方所有,成为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一方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自己。因此,夫妻房屋赠与离婚怎么分割?这要取决于所赠与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一)房子未过户

  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未过户的,根据上文的描述,未过户的房产属于原产权人。也就是说,即使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赠与方还可以在赠与合同生效前撤销赠与合同。因此,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属于未到手的财产。离婚时按照房子的产权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分割时按照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房子过户的

  根据上文描述,夫妻房产赠与,房子过户的,赠与合同已经生效。过户的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按照夫妻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房屋赠与是否有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赠与的,则一般都是会认定为有效行为。需要提醒的是,夫妻房屋赠与中,房子的过户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新婚姻法规定,房子没过户的话,是可以撤销夫妻房屋赠与的。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