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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死亡婚姻关系如何终止
2016-07-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们知道,男女的婚姻因感情而结合,婚姻的开始以婚姻登记为标志,婚姻的结束是婚姻关系的终止或者离婚为标志。那么,妻子死亡婚姻关系如何终止,财产如何继承呢?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妻子死亡婚姻关系如何终止

  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开始继承。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我国《婚姻法》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根据这一原则,男女双方有权按照《婚姻法》规定,双方完全自愿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财产如何继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当配偶一方死亡时,首先应确定出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相关法律: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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