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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2016-06-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随着房价的攀升,很多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就成了财产分割的重点,因此,为了能够顺利的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夫妻往往都会把房产给自己的孩子,那么,把房产公证给女儿这个行为可以吗?在下文为大家解答这个难题。

  一、父母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给女儿的,这个时候,夫妻可以办理一个赠与的公证文书,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二、办理房产公证应注意什么问题

  1、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赠与人就自愿地将自己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无偿地赠给受赠人,而且不设置任何条件、义务。遇到这种情况时,公证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审查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真实目的,防止当事人为了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或政策,而明赠暗买。

  2、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对房产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自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或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房产的赠与才能对抗第三人。

  3、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合同法规定此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三、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公证既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还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夫妻离婚时,是可以把双方名下的房产送给自己的孩子的,这是一种赠与行为,不过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只是经过公证的行为,法律效力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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