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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诚协议能成为法院房产分割的依据吗
2016-02-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因此很多夫妻为了保证另一半不出轨,就事先约定忠诚协议,规定若一方出轨财产就归另一方所有,那么这份忠诚协议能作为法院分割财产的依据吗?

  网友提问:

  我与李某结婚,李某为表忠诚,为我写下一份“忠诚协议”,内容是:双方互相忠诚婚姻,任何一方若背叛婚姻,两人居住房屋归忠诚一方所有。两年前,李某退休了,开了一家小型超市,因为我尚未退休,他聘请了一位年轻的许某帮忙。今年年初开始,我发现两人关系密切,最近,我确定了两人确有不正当关系,并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事后,我和李某协商离婚,但是李某对我们约定的“忠诚协议”反悔,要求均分所居住的房屋。如果我以该“忠诚协议”为依据要求房屋的所有权,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律师解答:

  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极少数的判决确认了其效力,毕竟我们的《合同法》明确,具有人身关系的合同由其他法律调整,而所谓的“其他”法律还不知道在哪里。虽然基于《民法通则》关于有效民事行为的定义,忠诚协议是符合条件的,但是否在具体案件中得到支持,还需要法院具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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