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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2013-05-1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关于遗嘱的效力问题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离婚网小编给您介绍,仅供参考。

 
       遗嘱与合同、婚姻行为一样,是一民事法律行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不同形式遗嘱的效力冲突解决规则:
 
  1.公证遗嘱优先于非公证遗嘱;
 
  2.非公证遗嘱之间,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4.遗嘱人生前行为同遗嘱内容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5.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继承,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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