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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2016-08-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情况下,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持有效遗嘱可以继承遗产。那么遗嘱继承又有哪些特点呢?下面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按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

  2、遗嘱继承不能对抗遗赠抚养协议中约定的条件;

  3、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这是遗嘱继承发生的必备条件;

  4、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具有继承资格。

  二、遗嘱继承的特点是什么

  1、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构成包括两个法律事实,即被继承人的死亡和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须征得他方的同意。

  2、遗嘱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

  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具体的遗产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充分体现尊重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的自由。

  3、遗嘱继承实际上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

  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若是被继承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的属于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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