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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哪些形式?
2011-09-1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遗嘱表达有以下几种形式:  (l)公证遗嘱。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由于其真实性最强,因此国家鼓励公民采用此方式订立遗嘱。  (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制作遗嘱的一种形式。  (3)代书遗嘱。在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或因故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下,请他人代为书写遗嘱的形式。  (4)录音遗嘱。运用录音的手段记录下的立遗嘱人的意志的遗嘱。此种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  (5)口头遗嘱。由立遗嘱人口头表达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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