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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2011-09-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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