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网】 李女士问:我父亲手写了一份遗嘱,然后将遗嘱复印了两份,在原件和复印件上都亲笔签了字,原件父亲拿着,我拿着签字的复印件,请问遗嘱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一般情况下,遗嘱应为原件,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建议保存原件,或者可以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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