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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2013-08-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代书遗嘱的具备哪些条件才是有效的呢?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给您具体介绍,供大家参考学习。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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