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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实行“离婚熟虑制” 数月熟虑后才能离
2011-07-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年轻人草率结婚、中年人不堪重负、老年人寻觅幸福、乡下人买卖婚姻,上述种种因素让韩国2007 年的离婚率跃居世界前列,仅次于美国、瑞典和英国。韩国在被媒体戏称为“离婚共和国”后,“离婚熟虑制”这一新措施,6 月22 日在全国法院正式施行。


  “离婚熟虑制”规定,在向法院提交协议离婚申请书之前,必须要经过“熟虑期”,否则不可协议离婚。有子女的夫妻离婚,熟虑时间为3 个月,无子女则为1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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