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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界定要素
2011-07-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们讨论的涉外离婚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在我国境内离婚。具体来说,涉外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主体涉外。

  主体涉外即离婚的一方或者双方都是外国自然人或者无国籍自然人的离婚。所谓外国自然人是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而具有其他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包括纯正的具有外国血统的外籍人士,也包括中国血统但是加入外国籍的外籍人。所谓无国籍自然人是指既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也不具有其他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在离婚诉讼当中,如果离婚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具有外国国籍或者无国籍,该离婚案件就属于涉外离婚案件。

  2.离婚当事人之间婚姻法律关系的事实存在于国外。

  比如,婚姻关系实在外国缔结的,该婚姻法律关系的产生就具有了涉外因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涉外婚姻双方办理离婚必须在中国办理才是我们所指的涉外离婚

  3.离婚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

  比如,离婚的双方共同财产是在国外的或者有争议的不动产是在国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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