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可能会和其他国家的人结婚,但是因为生活习惯有很多不同,可能会导致感情破裂,从而走上离婚的道路,那么在这个时候如果他们要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二、涉外婚姻如何离婚
涉外离婚途径有两种:
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相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实用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涉外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三、涉外结婚需要多长时间多少费用
涉外结婚的费用因为地区的不同有所差异,同时办理涉外结婚的时间会因为调查时间的不同而不同。如果办理涉外结婚公证,各地公证处收取的涉外结婚公证费、工本费、译文费也有所不同。
办理公证依据我国法律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但不包括调查时间,各地公证处也会有不同。
小编还要提醒的是,办理涉外结婚公证的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以上内容就是“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想要进行离婚的话,需要带着相关的材料,在夫妻任意一方的民政局共同办理,如果无法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话,也可以在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离婚法律网相关律师。